1.家庭經濟困難或家庭遭遇突發(fā)性事件造成經濟困難的學生,且本人生活簡樸,無吸煙、酗酒等不良習慣。
2.學習成績優(yōu)良,思想品德良好,能自覺地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,無違紀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
3. 有一定的組織和管理能力。
二、勤工助學的崗位:
學校圖書館、學生活動中心等適合學生工作的校內崗位。
三、申請程序
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,填寫專用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學校學生處團委審核,主管校長審批。
四、勤工助學的報酬
勤工助學的報 酬標準原則上6元/小時,酬金按月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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